文物征集
关于在全县范围征集民俗文物及相关展品的通知 |
[ 发布时间:2012-11-07 | 浏览:2571次 ] |
各乡镇文化站: 为贯彻落实市、县相关文件精神,挖掘并保护我县宝贵的文化遗产,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品牌的文化内涵,特向全县范围征集相关于凤县的历史文物、民俗用品及相关展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征集物品分类(详细清单见附表): 1. 出土文物:我区境内各历史时期出土的陶、瓷、玉、石、金属等门类文物。 2. 传世文物:各类流传有绪的陶、瓷、玉、石、金属及纸质文物。 3. 民俗用品:各历史时期人民生活、民俗用品。包括,竹、木家具,祭祀用品,宗教用品等。 4. 生产资料:我县境内有特色的工业、农业等行业生产工具。 5. 历史照片:包括自清代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,反映我县面貌的人物、风景、艺术、生产现场照片。 二、征集日期和接收地点 征集日期:2011年4月起 征集地点:凤县文物旅游局。 1、提倡和鼓励广大群众无偿捐赠、捐献民俗文物。对于无偿捐献民俗文物者,给予颁发证书,在本县媒体上予以表彰,并在展出物件上永久性具名。 2、对于具有一定价值的民俗文物酌情支付收购费。 3、请各乡镇文化站在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调查统计本乡镇范围内的民俗文物,在本月底前将结果上报县文物旅游局,同时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民俗文物的线索。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