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凤县群众文化信息,推送馆内活动资讯,宣传国家文化政策。关注我们,妥妥的没商量。
为了鼓励和推进宝鸡市廉政精品创作,发挥文化系统在廉政文化精品创作方面的特长和优势,经研究决定征集选送宝鸡市廉政文化精品参加全省征集表彰活动。
本次征集表彰活动由省纪委、省文化厅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、省文联、省社科联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。宝鸡市征集的优秀作品经纪委、市文广局审核后选送省纪委宣传部,参加全省表彰活动。
作品要求:
1.参评作品须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并已演出、播出、公映、出版或在中、省报刊公开发表。
2.作品内容要紧扣时代主旋律,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,展示我省全面从严治党、推进作风建设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丰硕成果,反映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为民务实、清廉的精神风貌,讴歌各级先进党组织、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,表现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支持、参与和信心,再现古代先贤的优良家风和清廉典故,弘扬新风正气,鞭挞不正之风,改进社风民风,主题鲜明突出,思想内容深刻,形式新颖生动,群众喜闻乐见,有激励人、鼓舞人、引导人的良好作用。
3.凡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的各类作品均在征集之列。
4.主要包括:文艺剧目(包括戏曲、话剧、歌剧、舞剧音乐剧、小戏、小品、歌曲、电影、电视剧、电视专题片、公益广告、动漫、微电影、微视频等)、文学作品(包括小说、散文、诗歌、杂文、网络评论、报告文学等)、理论研究成果(包括理论专著、理论文章等)。
报送办法
5.报送的已演出、播出、公映的文艺剧目类作品,要刻录成盘一式3份;报送的正式出版、公开发表的文字类(文学作品和理论研究成果)作品,需提供出版、发表原件和稿件电子版,并提供复印件一式5份。所有作品须填写“参评作品登记表”
四、其他事项
所有应征作品,被视为已授权主办单位以征集表彰活动需要的形式使用。如涉及著作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事项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报送作品截止时间:2018年9月30号
凤县作品报送地址:凤县文化馆文创室(二楼东侧)
联系人:赵昱
联系电话:18690405161
电子邮箱:873493905@qq.com
编辑:杨智昆 校对:鲁艳萍 审核:杜敏
长按二维码
就可以关注我们啦~
给我们投稿:fxwhg4805435@163.com
联系我们:0917-4805435